当前位置:豪宅首页 > 租  房 > 房东
    租客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 房东可终止租约


      出租人甲出租给承租人乙的房屋租金已有一年未收到租金,甲多次催促乙交纳租金,但没有结果。现甲想停止对乙的租赁,并要求乙搬出该租赁房屋,但如果乙不肯搬出去,甲又追不到钱,甲应如何处理?甲可以扣押乙的房屋内的财产吗?

      按国家规定: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,出租人可终止租赁合同。

      根据所述情形,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终止合同,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,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扣押承租人的财产。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,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。

  • 免责声明:
  •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    如需免费更正、修改或补充信息,请联系我们: shhaozhai@hotmail.com
    豪宅之窗网站热线服务电话: 021-52133773
  • 留言人:
  •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
  • 评 论:
     
上海  北京  南京  杭州  苏州  温州 合肥  天津  沈阳 济南  大连  广州  深圳  海口 厦门 珠海  福州  重庆  武汉  西安  长沙  昆明
网站介绍 | 广告服务 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 | 友情连接
copyright (c) 2004 haozhai.com Limited,All Rights Reserved
上海市通信管理局
沪ICP备07509148号